
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您作為業主有權要求其公布;若他們仍不公布的,您可以向相關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起訴,要求行使合法合理的業主知情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 【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合法權益的保護】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人信息公開義務】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業主請求公布、查閱下列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
(二)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以及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及會議記錄;
(三)物業服務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
(四)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
(五)其他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
如今幾乎每家都有機動車,在購買房產的時候也會考慮到停車位、停車費的問題。很多小區會委托物業進行管理,而大多數物業就會針對小區內的業主收取相應的停車費。那么業主在小區停車收費合法嗎?小區停車費歸誰所有?關于小區停車費的內容,瑞律小編將在下文中...
《民法典》中一種特殊的所有權類型,叫建筑物區分所有權,這個表述聽起來比較陌生,但它其實是一個與城市居民息息相關的權利。 案情: 張三是某小區的業主,也是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小區建好后由開發商自己設立的物業...
1.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共用部分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致業主財產損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陳書豪訴南京武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南京青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本案要旨: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共有部分負有保養、維護義務,對于可能對業主財產造成...
案件詳情某小區業主,在對房屋進行裝修時,打算封閉陽臺。在安裝過程中,物業工作人員進行制止,并要求業主對已裝的部分予以拆除。物業服務公司提出,業主規約規定業主不能封閉陽臺,必須拆除。業主認為封陽臺是業主自己的事情,物業服務公司無權進行干涉,其...
我們的生活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廣告,商場、市場、上下班途中,甚至回到住宅小區,也能看到小區入口的檔車欄桿、小區內的公告牌、樓宇當中的電梯當中都充滿了廣告。廣告商來小區內投放廣告,利用業主的流量,但是如果收益卻被物業私攬,業主應該如何維權?首先,...
轎車在小區被盜,物業公司應當賠償 【案例】2011年初,業主晏-紫便已根據物業公司的要求,按每月60元交納了一年的車輛保管費。5月8日晚,晏-紫按慣例將自己的轎車停放在指定位置。可由于保安沒有對出入人員進行任何盤查,導致轎車被盜,雖經報案但...
【導讀】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納并非源于特別的交易或法律關系,而是為了準備應急性地維修、更新或改造區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于共有部分的維護關乎全體業主的共同或公共利益,所以維修資金具有公共性、公益性。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的義務是一種旨在維...
涉樓房漏水相關糾紛案件基本情況相鄰關系是指互相毗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間在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互間給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
張三認為自己小區的業委會不盡責,管理混亂,信息不透明,故提起訴訟,要求信息公開,法院判決公開資料。 案情: 居住在某小區的張三,認為自己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自2006年5月接手小區以來,管理混亂,財務收支不...
1.關于專有部分的界定問題從《物權法》第六章的規定來看,《物權法》沒有規定建筑區劃內專有部分的范圍是如何界定的。《物權法》第七十條將專有部分界定為: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如此界定既不全面,也未揭示出專有部分的基本屬性,勢必會給司法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