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據是指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依據。對證據的審查是我國訴訟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凡是可以用來證明案件事實性的材料,都可以作為證據。
其形式包括:人證,即包括原被告雙方的證言和辯解;物證,例如帶有指紋的物件或者犯罪兇器等;第三方鑒定資料,例如醫生證明或者其他專家意見等;偵查過程中所做的筆錄;還有一些視頻或者電子數據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證據對于每一起案件事實本真還原,對于維護相關受害者合法權益,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能夠依法作出正確的裁決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證據是必須要通過審查的,沒有經過查證核實的話,不能成為判決案件的依據。
證據的三性:客觀情況下的真實性、與案件之間的關聯性、取得形式的合法性。
什么是證據的客觀真實性?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客觀存在的事實,是事實本來的面目,而不是通過人的主觀分析、推測或者直接判斷出來的,甚至是人為偽造的。如果證據之間發生矛盾或者有沖突,不符合常理邏輯的,即使不是偽造的,也不能作為證明事實的證據。
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從這些方面查證證據的真實性:證據形成的原因是什么;發現證據時的環境和情形是怎么樣的;證據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要準確判斷這是否為原件的復制品;查證提供證據的相關人員是否與案件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等等影響證據真實性的其他因素。
什么是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和事實之間要有實質性的聯系,而不僅僅只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一般證據與事實之間具有多種聯系,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聯系是因果關系,這對于辦案人員理清案件事實邏輯的關鍵因素。
與案件實際情況沒有聯系的則不能成為證據,例如雙方當事人的人格保證、受害者過去的行為、當事人類似的行為習慣等等,這些都屬于不具有關聯性的證據。
什么是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據必須是要經過合法的手段取得的,并且是由法定人員按照法定的程序調查、收集所得的。證據的合法性內容包括:證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呈現;獲取證據的整個過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有影響證據效力的違法情況。
證據對于公安人員偵破案件和指控罪犯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實際上整個訴訟過程都是圍繞著調查、發現、核實、收集證據去展開的,證據是否充足直接影響訴訟的成敗,法官只會根據原被告雙方的證據對案件進行判斷然后作出最后的裁決。
哪一方掌握了有力的證據,能夠最大程度地還原事件的真實性的,那一方就會有更大的勝訴機會。因此,要想還原案件事實的真相,原被告得到公平的裁決,收集證據的過程中必須要遵循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原則,三個原則缺一不可。
微信作為大家現在最常用的社交工具,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和工作,不少人會在微信上談事情,聊工作,轉賬等等。如果發生勞動糾紛,那么微信聊天記錄能作為法律證據來使用嗎?先看一則案例。領導,我家里有事,上不了班了,相關離職手續我會抽空去辦的...
專利過期不能重新申請了,因為專利的本質是以公開換取法律保護,如果您的專利過期了,相當于它已經屬于現有的公開技術,您再去申請專利的話,是沒法獲得專利授權的,除非你在原來專利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創造的改進,使得對應的技術或者產品具備專利三性,這樣申...
來源 :家有律師、法案聚焦、問律用戶:律師,我把錢借給朋友,給的是現金,沒有寫借條,現在朋友不承認借我錢,直接把我拉黑了,我該怎么辦?求您支個招!律師:想辦法補救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欠你錢,如果沒有證據,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你只能吃一塹長一智。...
經過法院審查核實符合證據證據三性(附)要求的手機短信,可以作為定案依據。但因手機短信存在刪改的特性,一般情況下不宜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應結合其他證據予以補強。 (1)審查發、收件人(姓名及手機號碼)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發、收件...
僅僅憑你上面寥寥數語,初步看來,你的起訴法院不會支持,主要原因是,你的證據并非是結論性的,需要有其他證據;由于你對具體事由描述不很詳細,這里僅提供相關的法律知識,作為你搜集證據的指引,由于你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充分、適當,我不想說的太多,但,針...
1、質證是指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對當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證據就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力的有無、大小予以說明和質辯的活動或過程。廣義質證通常指在訴訟或仲裁活動中,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對另一方出示的證據的合法性、與...
1.證據有三性,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只要符合這些條件就可以作為本案的證據,也就是說可以作為你作為被告,對方作為原告告你時提供的證據,至于你說的申請回避,與這個沒有任何關系。申請回避針對的是法院工作人員,比如書記員、法官等。 2.對于你說...
法院刑事裁定書可以作為證據嗎法院的裁定書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關鍵還要看其能否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如果判決書真實可靠、所涉及的內容能夠證明案件的某些事實,且來源合法,就能夠作為證據使用。要注意的是,刑事判決書作為證據使用并不具有當然的證明力,亦...
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有以下幾種: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陳述;六、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八、電子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證據有下列七種:一、物證、書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