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注冊資本由500萬元變更為800萬元。2020年,甲公司與丁公司就雙方簽訂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各項費用共計80萬元。由于甲公司逾期未履行,丁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執行過程中查明甲公司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且乙公司對甲公司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丁公司能追加股東乙公司為被執行人嗎?
有觀點認為,在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只有當公司股東應履行出資義務而未履行的情形下,才能追加該股東為被執行人,在公司未出現破產、解散等情形時,股東的出資義務不適用加速到期。 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雖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的出資期限尚未屆滿,但作為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其對公司負有履行出資的義務,在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債務的情形下,該股東在未足額出資的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應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其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時,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變更、追加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為被執行人,要求其在尚未繳納出資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責任。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的立法原理,生效的法律文書中采用了
第二種觀點,即在甲公司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且乙公司對甲公司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情形下,丁公司可以追加股東乙公司為被執行人。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公司債權人請求股東認繳出資加速到期應具備的條件的相關內容知識,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幫助。1、責任條件: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主要的判斷標準應當根據破產法司法解釋(一)第2條的規定來認定,根據該條規定,以下...
2013年,我國《公司法》修改后,將注冊資本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 該改變賦予了公司股東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約定注冊資本繳納期限的權利,即股東享有出資期限利益。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對其認繳的注冊資本均...
作者:唐青林 李舒 張德榮來源:法客帝國(EmpireLawyers)閱讀提示:公司法實行認繳制以后,有聰明的股東認繳出資并承諾一百年后出資。看到這種公司章程,我真想問這位股東:你怎么不承諾一萬年之后繳納出資呢?畢竟百歲老人還是有的,也就是...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
【裁判要旨】根據《公司法》第28條第1款關于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之規定,在認繳期限屆滿前,股東享有期限利益,故股東在認繳期限內未繳納或未全部繳納出資不屬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在認繳期限屆滿前轉讓股權...
股東逾期出資應否向公司承擔利息? 一、問題背景 有限責任公司是現代企業中的一種常見形式,其股東出資認繳的資本為公司的注冊資本,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然而,在實際運營中,股東因各種原因未能按期足額繳納出資,形成股東逾...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
【裁判要旨】1.在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債權人無權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請求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但是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具備...
裁判要旨:公司股東在認繳出資期限未屆至即轉讓股權,應視為其以行為明確表示不再履行未屆的出資義務,屬于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的情形,依申請執行人申請,應追加其為被執行人。案例來源:人民法院報2019年09月12日原文標題:能否追加未屆認...
裁判要旨根據《公司法》第28條第1款關于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之規定,在認繳期限屆滿前,股東享有期限利益,故股東在認繳期限內未繳納或未全部繳納出資不屬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在認繳期限屆滿前轉讓股權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