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8:51發布
【法潤隴原】農村自建房外包的法律關系認定及責任承擔! 案件回放: 2020年12月12日,雷某與劉立某簽訂建房合同,將其位于北京市順義區高某營鎮河津營村津南街號宅院的建房工程承包給劉立某。2021年...
來源: 最高判例微信公眾號, 由陳鳴鶴律師整理工傷保險待遇糾紛通常以勞動關系確認為前置程序,但是,在下列5種情形中,在認定工傷時,可要求責任主體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一、違法轉包的情形——違法轉包關系中,轉承包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轉承包人聘用...
1案件基本事實 2003年6月25日,原昆明宇文建設總公司老街分公司(甲方)與元霸(乙方)簽訂內部承包經營合同約定:甲方同意乙方實行承包,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限自2003年6月25日至2008年6月24日;甲方配合乙方辦理...
最高院:自行委托的鑒定意見可以作為審理依據(20210730)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4491號再審申請人甘肅科源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蘭州鴻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再審民事裁定書整理,案例來源于中國裁判...
裁判要旨二審法院傳喚鑒定人到庭接受雙方當事人質詢,并就有關鑒定事項進行了說明。經法院釋明,科源公司不同意重新鑒定,亦無相反證據推翻鑒定意見,鑒定機構據實鑒定,鑒定意見能夠客觀反映工程造價,故原審法院按照鑒定意見認定本案工程各部分造價,符合法...
建設工程施工領域中,工程承包單位往往會將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甚至直接向個人(即包工頭)轉包、違法分包。 工程經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后,一旦在工地上出現事故,農民工不知如何去維權。 工程承包單位通...
【前言】在建筑工程施工領域,因管理不規范及建筑市場的現狀,存在大量違法分包的情形,而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第二百六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
一起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因當事人約定招標結果又未采用招投標,雙方當事人對承包合同的效力之爭尤為激烈,也備受社會關注。日前,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 [案情]: 2004年1月14日,吉*達商務港(南通)有限公司(簡稱**...
《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解釋》)創設實際施工人概念,旨在保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下實際完成了施工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利益。而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實際施工人?今天將為大家分享文章進行分析。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條建設工程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案情原告牡丹江市行成華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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