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4:05發布
案情簡介孔先生于2009年3月10日入職A公司,擔任客戶主管,雙方簽訂合同期限至2015年3月9日止的《勞動合同》。2012年,A公司經營連年虧損,為了重獲生機,法人甲決定找朋友乙、丙幫忙入資。經協商,乙、丙兩人同意后,隨后三人到工商局辦理...
文章來源:勞動法庫盧俊義于2009年9月10月入職東莞卡司公司,擔任主管職務。入職當日,盧俊義與公司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從2009年9月10日起至2012年9月9日止。2012年9月10日,雙方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2012年9...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此通知書,本人自XXXX年X月X日入職至今,一直擔任XX崗位,在這1年多的時間里,我成長了很多,無論是專業技能還是為人處事方面都讓我受益頗深,感謝公司領導和同事長期對我...
工作不積極、不服從公司管理、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像這樣的員工能開除嗎?任何一家企業的老板都會出一個肯定的答案,或者曾經開除過讓人頭疼不已的員工,然而這樣做真的是合法有據的嗎?海淀法院勞動爭議庭的法官結合審判實踐,對于解聘這件事進行講解,以案說...
勞動仲裁開庭怎么陳述 尊敬的仲裁員: 針對本次勞動爭議申請人作如下陳述,申請人于2009年12月21日入職被申請人處,簽訂過兩次勞動合同,最后一次勞動合同于2015年10月到期,勞動合同約定的職務為售后服務。2014年9月被申請人另行注冊...
來源:法律書院 太傅NO.1雙重勞動關系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八條,2010年9月14日后,與原用人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雖與新用人單位簽署《勞務協議》,但其用工仍應按勞動關系處理...
作者:唐青林 李舒編者提示:本文摘自唐青林律師主編的《商業秘密百案評析與企業保密體系建設指南》(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案件要旨為了避免卷入原單位的商業秘密侵權糾紛,離職員工應當注意以下事項:提前三十日將離職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案情簡介瞿某于2015年4月入職某技術公司,擔任技術開發崗位。由于技術公司為初創公司,人事管理方面不是非常規范,導致瞿某入職后一直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直至一年后公司聘請了專業人事工作人員才發現這一問題。公司于2016年4月與瞿某補簽了勞動合...
案情簡介: 王某于2005年7月1日入職某公司。2014年11月8日王某分娩,于2015年3月16日回崗工作。 但王某被診斷為產后抑郁癥, 于2015年3月23日開始休病假。 公司于2015年11月向王某郵寄返崗通知,告知她2015年12...
基本案情張某2011年4月1日入職某機械公司,擔任機械加工崗位,月工資為7300元,簽訂兩次勞動合同,最后一次勞動合同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2015年9月1日,該公司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進行了內部架構調整,并將張某所在部門與另一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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