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6:40發布
摘自 | 勞動法行天下廈 門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廈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文件廈中法【2017】96號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廈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發《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各區法院、各區勞動人事爭議...
勞動法律關系,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依據勞動法律規范所形成的實現勞動過程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下面來講講勞動法律關系產生的相知識問答。 1、勞動者死亡后,其社會保險待遇由遺屬繼承。 答:錯誤。 帶有身份性的...
來源:勞動法庫邱淑真是浙江某公司員工,在臺州上班,勞動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約定工作地點為浙江,月基本工資為18000元。2020年10月4日,邱淑真生育一子,2021年3月18日,公司通知邱淑真合同順延至哺...
案例詳情郭某系在讀大學二年級學生。2018年5月,郭某至Y語言培訓機構處兼職,自當月25日起擔任助教,主要從事勤雜工作。雙方簽有《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約定勞動報酬為稅前每小時21元等內容。Y語言培訓機構系提前一周征詢郭某平日空閑時間,據...
【案情簡介】李某于2015年4月1日與甲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約定,李某的工作地點為深圳市。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以郵政快件的方式向李某發放《員工調動通知書》,以業務管理及人員調整需要為由將李某從目前的工作地A分部調到B分...
案情簡介申請人芮某系某藥房的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2006年2月20日,申請人芮某到被申請人某急教中心兼職從事隨車醫護工作。2016年5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從2016年5月20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
疑問發年終獎是企業的義務嗎?解答:年終獎系企業的一種激勵措施或福利措施,依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年終獎系獎金的一種類型,其法律性質系工資。但是,這不意味著年終獎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法律法規未強制規定企業必須設定年終獎。對于最低工資標準...
2018年10月17日張三到A公司工作,2019年1月1日簽訂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執行的工作時間為綜合工時工作制。 張三工作時間從早上8:00至12:00...
姜伯約于2008年1月12日入職涼州公司。公司未為姜伯約繳納社會保險費。2013年1月25日,公司與姜伯約簽訂了一份社會保險補償協議書。公司依該協議約定對2013年1月以前未為姜伯約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共補償姜伯約個人7500元,并已支付姜伯約...
1.企業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會給用人單位帶來什么法律風險 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包括內容違法、制定程序違法、公示程序違法。不合法的勞動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在仲裁或訴訟中不能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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