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愿意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產生于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的爭議提交給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約束力的裁決的協議。仲裁協議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決具有可執行性的根本保證。基于此,仲裁協議的效力便成為了仲裁理論與仲裁實踐中至關重要的一個問題。 一、 仲裁協議的無效與失效 ?。ㄒ唬?仲裁協議的無效 仲裁協議的無效是指仲裁協議不具備法定有效要件的情況。當仲裁協議無效時,當事人不能申請仲裁,仲裁機構無權受理仲裁申請,此時法院可以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
一、擬定仲裁條款應注意什么 仲裁與訴訟相比,具有簡便快捷的優點,因此許多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把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首選為仲裁。但是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時,有的當事人往往因為表達不完整而致使約定的仲裁條款無效,從而在糾紛發生后不能達到請求仲裁解決糾紛的目的。在訴訟實踐中我們遇到的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地點但沒有約定仲裁機構,或雖然有約定,但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的方式、術語不規范。如:發生爭議在合同簽訂地(履行地)仲裁解決、在爭議所在地仲裁解決、爭議由本市仲裁機關......
涉外仲裁裁決撤銷制度的確立,是我國仲裁法律制度建設的一大進步,但還存在許多立法上的問題和實踐上的不足,與國際上的通行規定和做法尚有距離。 一、規范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理由 仲裁法對于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并未直接規定具體的理由,而是援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從規定來看,我國法院對涉外仲裁裁決一般只進行程序審查,而不審查裁決的實體問題。但是,在審查范圍上完全重復了民事訴訟法不予執行異議程序的現成規定,而且許多內容存在不確定和遺漏的地方。 1.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

一、仲裁裁決如果不予執行裁決有效嗎無效。人民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后,該仲裁裁決即無效,當事人既可以根據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機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院起訴。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仲裁裁決執行...
1仲裁裁決的撤銷的含義及存在依據仲裁裁決是仲裁庭根據仲裁當事人的申請就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作出的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而仲裁裁決的撤銷(cancellationofaward)是指仲裁裁決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由當事人申請并經法院審查核實、判決或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5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審理涉及仲裁案件適用法律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5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審理涉及仲裁案件適用法律的...
【裁判要旨】 經調解組織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按約定履行;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協議履行完畢后,在調解協議未被依法確認無效的情形下,勞動爭議仲...
【1】對非勞動經濟糾紛不服裁定,只有三項,可以去二審法院上訴。 1、不予以受理案件;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3、駁回起訴的。 【2】根據是《民事訴訟法》第140條。 【3】從收到一審裁定書10日內,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定的,可以上訴到二審法院。 ...
摘要:國際商事仲裁以其高度自治性、民間性和準司法性而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歡迎,成為解決國際商事爭議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的撤銷是國家司法干預仲裁的方式之一,為的是監督國際商事仲裁活動。然而這一制度有悖于仲裁的初衷,妨礙仲裁的高...
[內容摘要]:仲裁協議是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礎。一項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又是裁決具有執行效力的法律基礎。但由于各國法律的差異,對于仲裁協議效力規定的要件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明確仲裁協議的效力,必須首先解決仲裁協議的法...
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表現在哪些方面有效的仲裁協議,總體上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亦即: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對仲裁機構的效力和對法院的制約力。(一)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這是仲裁協議效力的首要表現。(1)仲裁協議約定的特定法律關系發生爭議后,當事人就該...
起訴離婚開庭后,判決前法官再次叫起當事人去,通常應該是繼續調解,或者核實情況,具體情況當事人可以與法官聯系。 實際上離婚案件,最后很多都因為當事人不能協商,需要法院判決,所以法院判決之前,必須謹慎,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