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抽逃出資行為的認定,法律有如下規定: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四)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協助抽逃出資的公司其他人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對于該問題,《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四條給予規定:股東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這一條規定中,主張權利的主體一是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以主張抽逃出資人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者或者實際控制人承擔連帶責任;主體二是公司債權人,可以主張抽逃出資人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人或實際控制人承擔連帶責任。在上述兩種情形中,如果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了責任的,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對其他協助抽逃出資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再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執行過程中對抽逃出資人的債務追索
倘若公司已經進入被執行的階段,但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此時,債權人還能對抽逃出資人采取措施以實現債權嗎?答案是肯定的,讓我們來看一下最高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十八條的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營利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人為被執行人,在抽逃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在執行程序中,若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則債權人可申請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人為被執行人在其抽逃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需要注意的點,一是實際出資人也可以被申請追加為被執行人;二是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即在其抽逃出資的范圍內可請求其承擔責任。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 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后又轉出; (2)通過虛構債權債...
雖然《公司法解釋(三)》第12條刪除了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后又轉出的規定,但刪除該規定并不能構成認定抽逃出資的障礙,只要股東未能證明其轉款的行為系公司的正常經營行為,或股東與公司之間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或該轉款行為經過法定程序等事...
公司法規定,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因為公司成立并注資后已經喪失了對資金的所有權,對資金的所有權已經轉化成了公司股權。 今天我們簡要了解一下股東抽逃出資的兩個責任,分別是股東抽逃出資的舉證責任和法律...
一、抽逃出資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股東存在抽逃出資行為時,債權人起訴股東是沒有時效限制的,股東不能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法院是不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
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通常會在公司股東出資方面考慮是否可以彌補損失。 因為當股東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時,應該對債權人承擔補充清償責任,那么,這一節分析哪些行為屬于股東抽逃出資,以及抽逃出資應該...
文|王曉華 王莉 涂官福,授權法務之家發布,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王曉華律師,北京浩天安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10多年律師執業經驗,擅長解決北京市中院、高院疑難復雜的民商事訴訟案件和知識產權民事案件。聯系方式:18610027266(同微信)...
2013年修訂的《公司法》取消了除特殊公司外最低注冊資本和實繳期限及驗資證明的要求,繳付時間由公司章程規定。 2014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為了適應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及《公司法》的修訂,對...
出資是股東的基本義務,也是形成公司財產的基礎。股東出資糾紛是指公司股東違反出資義務造成公司或者其他已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損失而產生的糾紛。 實踐中,出資是股東最主要的法律義務,公司是行使追究股東出資責任的...
一、股東抽逃出資一般如何做賬 其在財務上主要表現為: 第一,在公司的財務記賬憑證上,借方以銀行存款記載,而貸方以其它應收款或現金記載出資的移轉。這種抽逃出資的行為在《資產負債表》上記載的表現形式就是公司在資產項下始終以 其它應收款或現金方...
裁判要旨第三人代墊資金、協助股東抽逃出資,與抽逃出資的股東構成共同侵權的,該第三人應在協助抽逃出資范圍內,與抽逃出資的股東共同對公司對外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案情簡介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共同設立A公司。上述A公司的股東與B公司及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