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碰車定了我的責任,一直沒處理告我好幾次,去法院拿了一次撤訴單,現在法院凍結我賬戶
今年年初碰車定了我的責任,一直沒處理告我好幾次,去法院拿了一次撤訴單,現在法院凍結我賬戶
離婚后,離婚后,房產分割完,屬于自己的房產,可以賣房么?前妻有權利干涉么或阻撓賣房么?
我是肇事方,也是車主全責,現在傷者要起訴我和保險公司,我還需要再請一個律師嗎?我給傷者墊付的大部分醫療費能拿回來嗎?傷者以我不墊付醫療費為由恐嚇我奶奶導致我奶奶住院,但是我沒有證據該怎么辦?
1、協商協商和第三人進行調解,這兩種方式是不用選擇的,有了問題當然會協商,但是協商未必有結果。有些合同中約定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法院起訴,一般只是一種習慣的說法,協商不是一個強制的前置程序,有時會在訴訟中碰到被告一方...
這個根據案件是否抓住嫌疑人來決定的,并不是根據時間來決定的,公安局也想加快破案效率。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