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很簡單。你只要做兩點就行了。
第一,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婚前財產是不可分割的。所謂婚前財產也就是說你登記前的財產。問題來了你只要看結婚前有什么財產。不分。登記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第二。可以扣除這兩年女方給男方的錢,還有這兩年多的家庭費用嗎?
答不可以。用于家庭日常開支等等費用不能扣除。當然在實際操作中其他費用法庭可酌情處理。
建議首先要認定有多少婚前財產。從你的描述來說第一點和第二點比可是一筆很大的數額。祝你好運。
補充: 那這幾年的費用和給他的錢都是我的工資和公司的收益來的啊!我的意思是公司的收益和我的收入是不是要減掉這兩年的費用和給他的錢,剩下如果還有錢的話,是該跟他平分的!是不是這樣啊?要不,該花的花掉了,我拿什么跟他平分呢!?還有房子在不斷的升值,這不用拿來分的吧!還有,我還有個未成年的女兒。麻煩解疑,謝謝!(希望有專業的知識,而不是我想、應該等) 追答: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也就是說你不能要求扣除所謂給他的費用。如果你的房產是婚前所購買屬于你婚前個人財產。婚前個人財產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女兒歸你撫養男方要出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這筆你可以多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是過錯方財產分割時也會適當補償。
追答:你的收入證明和消費證明不是主要問題。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有撫養的義務,存續期間所有的消費都不可以在分配財產時抵消。但最后分配不能單純看收入證明,而是看你們現在的共同財產有多少。
至于房產,主要看是不是你的婚前財產,也就是說是不是在你們登記結婚之前購買的,如果是,就是你的個人財產,是不可分割的,與升值與否無關。也就是說不用分給他,無論是房產還是升值的部分。
2014年的房產屬于公公婆婆共有財產。當事人存錢還貸的,如果有證明,可以要求償還這部分款項。 2015年征遷安置房應該是按照公公婆婆一套,你們夫妻一套分配的。賠償款是按照戶口人頭分的。 2016年的房產屬于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 公公婆婆離婚協議決定財產的處置權由兒子進行,應該是老夫妻倆無法決定,所以才將處置權交由兒子,是希望兒子能夠公平處置。所以一般這種情況都是平均分割的。三套房產一家一套。價格不同,可以貼補價格低的錢款。 而且實際上即使房產由公公婆婆所得,最后的遺產繼承還是兒子。只是多交了一點......
不一定要分財產的。你大方你可以不要財產 如果不分或者離婚協議書上沒有對財產的要求 那么按照婚姻法規定就是結婚后的財產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個人歸個人所有。 如果一方先過世,另一方再提分財產,又該怎么辦??? 1 如果先過世,你去離婚。財產會按繼承法相對應分配 2 如果先離婚,在過世,婚姻法規定就是結婚后的財產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個人歸個人所有。...
看是什么過錯,符合法定條件的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這跟在一起住不在一起沒關系。只能分夫妻共同財產啊,像房子的話如果寫的是他爸媽的名字,就沒你的份了。。只有你們婚后的才能分。。如果婚前沒做財產公證的話。。
不一定要分財產的。你大方你可以不要財產 如果不分或者離婚協議書上沒有對財產的要求 那么按照婚姻法規定就是結婚后的財產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個人歸個人所有。 如果一方先過世,另一方再提分財產,又該怎么辦??? 1 如果先過世,你去離婚。財產會按繼...
婚前財產根據事實判定歸所有人,婚后財產對半分,撫養權有爭議的,根據雙方的條件,幼兒首先考慮歸母親撫養,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索取撫養費,具體金額有雙方商議。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不一定要分財產的。你大方你可以不要財產 如果不分或者離婚協議書上沒有對財產的要求 那么按照婚姻法規定就是結婚后的財產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個人歸個人所有。 如果一方先過世,另一方再提分財產,又該怎么辦??? 1 如果先過世,你去離婚。財產會按繼...
網友提問: 我在婚姻存續期內投保了一份分紅型保險,是年交的,滿期是10年,現在交了5年,我們后來協議離婚,由于本人法律觀念淡薄,在離婚時沒有寫清楚,她本人同意不要錢走,我圖省事就在離婚協議書上寫的是無財產無房產。離婚7個月后我接到法院傳票,...
問:夫妻雙方在婚前戀愛期間,男方出資購買婚房,但出于對女方的愛(或在女方的要求下)將房產證登記在雙方的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購買的上述婚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這樣的房屋應該怎么分?答: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置房屋,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的,為...
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產,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記在一方名下,后變更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加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買房,但是房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雙方對房產按份共有;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購房,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
婚后經營不好有負債,已經是夫妻共同債務了,但債務承擔時又有合伙企業與公司的區分,因你描述不太清楚,既然是法人代表,那么你的應該為有限公司,以公司財產為限承擔。若是合伙債務,則夫妻共同分擔,對內可平分對外則連帶。 你若自己經營,只需與妻子協商...
房產,如果是在結婚登記之后獲得,則是共同財產,如離婚要分割。如果對方私下轉讓,則無效,可訴訟解決。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持身份證、戶口本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