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產》: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屬于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范進行......
裁判要旨交警部門不能認定事故責任而未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工傷認定部門應依法作出事實認定,并結合相關證據進行審查,再作出是否屬于工傷的認定。案情原告(上訴人):高振榮被告(被上訴人):淄博市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第三人(被上訴人):山東海灣吊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月21日,原告高振榮駕駛魯CHW040號小型轎車在從嘉祥縣前往山東海灣吊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煙臺龍口公司工地上班?!兜缆方煌ㄊ鹿首C明》(淄)公交證字[2015]第2015030001號顯示:2015年2月21日06......
開篇先上法條,《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相信大家都會關注到該條款中的兩個重點:1.上下班途中;2.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有些人對其他情況交通事故了解不多,所以,問題來了:單位的班車司機在開班車送同事上下班的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是負全責,是不是就不能認定工傷了?職工因公外出期間發生了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是不是也不是工傷?看出來了吧,交通事故已......

我們都知道,《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可能由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太深入人心,有些人對其他情況交通事...
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逃逸情節怎么認定交通肇事罪逃逸情節:(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
案例簡介原告韓某的丈夫李某系山東某生物公司的職工,2012年1月25日15時55分許,李某騎電動自行車在上班途中與同向行駛的小轎車相撞,當場死亡。2月9日某交警支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李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為...
某日,魏某在駕駛車輛上班的途中,與同屬上班途中的鄭某相撞,兩人均當場受傷?! 〗痪块T認定魏某負全部責任。之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魏某不屬于工傷,鄭某為工傷。魏某所在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 ∥耗乘诠菊J為,兩人都是在上班途中發...
編者按:醉酒駕車一次性撞擊造成特別重大傷亡的,客觀上基本具有與放火、決水等四種行為相當的危險性、破壞性,故有理由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實踐中具體案件的情形較為復雜,尚不能僅因造成特別重大傷亡后果就認定行為人當時出于故意心態,因而...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
劉嘉琳在佳人酒店公司從事領班工作。2016年9月26日劉嘉琳下班后,與同事王斐搭乘滴滴專車前往同事蔡芹家聚餐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劉嘉琳經診斷為:1.頸脊髓損傷;2.不全性四肢癱。2017年5月26日,人社局做出工傷決定書,認定劉嘉琳201...
刑法上只有交通肇事罪,沒有交通逃逸罪的規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下列情形構成交通肇事罪,比下列情形更嚴重的,也構成交通肇事罪,并按加重刑處罰。 最高法院關于...
一、認定為肇事逃逸的情形 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8種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
交通事故同責工傷如何認定城市交通事故類型:直行事故。市區非主要路口及邊遠郊區,由于沒有安裝紅綠燈,直行車輛發生事故的概率較大,約占事故總數30%;追尾事故。多發生在遇紅燈急停車時由于前后車距過近而追尾,或雨霧天氣則追尾更為常見,約占事故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