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過程和判決的宣告,都公開進行,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界依法公開采訪、公開報道。
不公開審理,就是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過程,不向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外的公民公開,不向社會公開,不允許新聞界采訪、報道。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2條的規定,只有下列三類案件不公開審理:
1.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
2.有關公民個人隱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的處理在實踐中是以審理時被告人的年齡為準。即:對審理時14歲以上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對審理時已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貫徹審判公開原則的重要標志:對于依法應當公開審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前,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間,采取適當方式、方法向社會公布將要審理的案件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及開庭的時間和地點。
實行審判公開原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可以帶動合議、辯護、回避等各項制度的貫徹執行。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觀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確地處理案件,提高辦案質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眾的關系,增強審判人員的責任感,防止發生違法亂紀現象。
4.可以充分發揮審判的教育作用。
1、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 該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人民法院是國家唯一的審判機關,審判權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一權力。 第二,人民法院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審判權是獨立的,不受行政機關、...
仲裁與訴訟的區別:(一)受案范圍不同。訴訟的范圍原則上不受限制,即任何糾紛通過其它手段無法解決的,均可訴諸法院;仲裁則不然,其范圍僅限于民商事糾紛。(二)管轄權的來源不同。仲裁機構對案件的管轄權來自當事人的協議,沒有當事人的仲裁協議,仲裁機...
1.我國民事法律有哪些條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6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7號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被告人觸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就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區別 (一)、關于調解: 1、民事訴訟中: (1)調解是一項基本原則,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礎上,只要案件性質...
律師代理刑事案件風險很大,輕則能將辦案律師推向違反職業道德或執業紀律的風口浪尖,遭到當事人的投訴,受到律師協會懲戒,遭遇執業過錯賠償等;重則能使一個優秀的刑事律師被吊銷執業證,結束律師生涯,甚至能讓一個成名的大律師淪為階下囚,飽受牢獄之災。...
律師代理刑事案件風險很大,輕則能將辦案律師推向違反職業道德或執業紀律的風口浪尖,遭到當事人的投訴,受到律師協會懲戒,遭遇執業過錯賠償等;重則能使一個優秀的刑事律師被吊銷執業證,結束律師生涯,甚至能讓一個成名的大律師淪為階下囚,飽受牢獄之災。...
民事訴訟審判制度合議制:指由審判員或審判員與陪審員組成的審判集體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獨任制:指由一名審判員代表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注意合議制度,一審二審再審的合議庭組成。陪審制度:指審判機關吸收法官以外的社會公眾...
律師代理刑事案件風險很大,輕則能將辦案律師推向違反職業道德或執業紀律的風口浪尖,遭到當事人的投訴,受到律師協會懲戒,遭遇執業過錯賠償等;重則能使一個優秀的刑事律師被吊銷執業證,結束律師生涯,甚至能讓一個成名的大律師淪為階下囚,飽受牢獄之災。...
被告人觸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就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區別 (一)、關于調解: 1、民事訴訟中: (1)調解是一項基本原則,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礎上,只要案件...
被告人觸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就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區別 (一)、關于調解: 1、民事訴訟中: (1)調解是一項基本原則,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礎上,只要案件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