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刑事咨詢|因被舉報,公安機關以詐騙為由拘留,檢察院批準逮捕,逮捕七個月后,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修正案(草案) 一、將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二、第十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說明與受害人的關系。 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
1. 錯誤拘留: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1)請求賠償的違法侵權情形已經依法確認; (2)檢察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3)本院負有賠償義務; (4)賠償請求人具備國家賠償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5)符合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請求賠償時效; (6)請求賠償的材料齊備。 對符合...
為正確適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對人民法院處理國家賠償案件中適用國家賠償法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
1、存疑不起訴也有叫疑罪不訴的,所謂存疑不起訴形似中止,實為終止(或稱終結)的決定。因為依照《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則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最高人民檢...
第二十二條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 賠償請求人提出賠償請求,適用本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保證人民法院及時、準確審查受理國家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現就人民法院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工作規定如下: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國家賠償案件,是指國家賠償法第十七...
1. 錯誤拘留: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