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此規定中,對于民事侵權中的精神損害賠償范圍,方式等作了相關規定: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
(三)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4、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蛉嗣穹ㄔ浩鶿咔肭笈獬ゾ袼鷙Φ模嗣穹ㄔ河Φ幣婪ㄓ枰允芾懟;
注意,精神損害賠償只適用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損害賠償需要在侵權訴訟中一并提出,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金額一直是存在爭議的。
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該《解釋》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只是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方式。因侵權行為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法院可以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同時判令侵權人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
精神損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權益遭受侵害而產生的精神痛苦、肉體疼痛或其他精神嚴重反常情況。 而精神損害賠償則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權或者是某些財產權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財產利益受到損害并遭到嚴重精神痛...
精神損害賠償,是隨著《民法通則》的公布實施而在中國建立的一項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國公民權益的拓展。精神損害賠償是權利主體因其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而要求侵害人給予賠償的一種民事責任,是現代民法損害賠償制度的重...
一、精神損害賠償協議效力怎么認定 1、精神損害賠償協議效力認定需要確保精神損害賠償協議是在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訂立的。二、精神損害賠償簽訂后可以反悔嗎三、哪些情形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1、侵犯人格權和人格利益的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
內容提要: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頻發,事故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民事案件居高不下,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及理解適用的不統一,影響了法律的公正性。正確認識和理解道路交通事故之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保護事故受害人...
精神損害又稱無形損害,是指行為人侵害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使公民產生恐懼,悲傷,怨恨,絕望,羞辱等精神痛苦,以及使公民神經受到損傷等。國內學者外對精神損害的概念又有不同的理解:一種認為,精神損害是基于心理作用致使他人痛苦不...
一、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規定1804年,《法國民法典》的制定標志著近代民法的誕生。由此近代侵權行為法使人身權在法律上獲得了獨立的地位,但對人身權的保護是欠完整的。1900年《德國民法典》首次以立法上的形式明確規定了對人身權...
為在審理民事侵權案件中正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經驗,對有關問題作如下解釋: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概念和法律性質精神損害,是指精神利益損害,又可稱非財產利益損害。通常認為,非財產上的損害或精神損害,以精神痛苦為主,也包括肉體上的痛苦。精神痛苦主要表現為憂慮、絕望、怨憤、失意、悲傷、缺乏生趣等。精神損害賠償是指民事主體因其人身權利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