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根據偵查的情況撤銷案件,就可以經過法定的程序將案件撤銷。但是,撤銷案件并不是一撤了之,而是在撤銷案件之后還有大量的善后工作需要處理。
檢察院自偵案件撤銷案件后,主要的程序工作有以下4項: 1、送達撤銷案件的決定;決定應當分別送達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和犯罪嫌疑人本人。 2、特殊情況時送達原單位;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應當送達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單位。 3、釋放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應當制作決定釋放通知書,通知公安機關依法釋放。 4、處理涉案財物。對違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財產進行處理。
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撤銷案件時,不僅要履行撤銷案件的嚴格程序,還要對撤銷案件之后的事宜做出合適的處理。不僅要把撤銷案件的決定適當地進行送達,還需要制作相關文書釋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對涉案的財物,包括違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財產都依法做出處理。只有這樣,才是一個完整的撤銷案件程序的完成。檢察院的撤銷案件也要求善始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