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損失 不屬于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為部分損失。按照造成損失的原因可分為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 在海洋運輸途中,船舶、貨物或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解除共同危險,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難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和支付的特殊費用,稱為共同海...
從根本上講,保證行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保證人對他人履行債務所作的擔保,而共同海損擔保函是保險公司愿意自行分擔共同海損損失及費用的承諾,并無任何保證貨主履行分攤共同海損義務的意思表示,這是一種保險公司直接將自己作為義務主體的特殊保證。實際情況也...
提要 當共同海損系由他人不可免責或應承擔責任的行為所引起時,權利人有權在分攤共同海損費用之后進行追償,請求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共同海損追償的法律要件主要是:共同海損構成且已分攤;追償權利人已經支付分攤費用;行為人對海損的發生負有不可免責...
共同海損的分攤原則 共同海損分攤原則: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是為了使船、貨免于遭受損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應該由船方、貨方及運費方按解救共同危險最后結算的價值共同按比例分攤。這種分攤方式一般都稱為共同海損分攤原則。 共同海損分攤制度是指為...
當共同海損系由他人不可免責或應承擔責任的行為所引起時,權利人有權在分攤共同海損費用之后進行追償,請求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共同海損追償的法律要件主要是:共同海損構成且已分攤;追償權利人已經支付分攤費用;行為人對海損的發生負有不可免責的責任...
【案情介紹】 乙船公司琴-海輪承運甲公司貨物,自馬來西亞檳城港運至中國北海港。該提單背面的共同海損條款載明:共同海損應根據承運人的選擇在任何港口或地點根據1974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理算。琴-海輪駛離檳城港開往中國北海途中主機停車,船舶向南...
提要:船舶遭遇海難事故后,其所有人宣布共同海損,但對事故原因拒不舉證,也不接受法庭調查。海事法院認為,本案的共同海損成立,但難船所有人要求貨方分攤共同海損的證據不足,故駁回其訴訟請求。[案情]原告:**暢達船務馬尾公司(以下簡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