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的認定——周某某訴朱某某、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第一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基本案情 利津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一、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第一中心支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賠償周某某車輛損失67840元、施救費390元,合計68230元;二、朱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賠償周某某鑒定費3000元。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第一中心支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相關法條法官助理:張 玲書記員:趙永......
1、造成人員死亡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因為責任認定的準確與否,直接的關系到肇事者罪與非罪的問題。2、沒有交通事故現場圖,無法幫你分析雙方責任的比例;3、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致一人死亡),七日后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說明了交警的事故認定人員對此事故的責任劃分有爭議;4、從交警遲遲不出事故認定,對方又急于要求調解!并揚言如果調解不成會把事故認定在主責以上來看,應該不會承擔主要責任。...
導讀:交通肇事之后找人頂罪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應如何定性和處理?本期法信整理了典型案例裁判規則,為讀者辦理相關類案提供借鑒。 1.交通肇事后找人頂罪應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程某交通肇事案 案例要旨:交通肇事后找人頂罪的行為,具有以下特征: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是為了使自己不受法律追究;由頂替人向交警部門作虛假供述,承認自己是交通肇事的行為人,目的在于包庇罪犯,意圖使行為人逃避法律追究;一般情況下,行為人與頂替人有利益關系。可見,使行為人逃避法律追究,是交通肇事后找人頂罪行為的本質特征。行為人找人頂......

1.交通肇事案件中逃逸行為已作為入罪要件的,不能再作為加重處罰情節重復評價——龔德田交通肇事案本案要旨:交通肇事案件中,已作為入罪要件的逃逸行為,不能再作為對被告人加重處罰的量刑情節而予以重復評價。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2017年第6期(...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適合舉證責任倒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74、在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但在下列侵權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
如果數額不大且雙方無爭議的,可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為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委托律師處理,律師費可根據案件標的額和復雜程度協商收取,一般最低為3000元。
提醒你一句,最終責任判定屬于交警部門職責,律師無法改變,如果你不對責任認定有疑問,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議,如果上法院,才會動用律師。
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啟銘(即李剛兒子)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李啟銘被判6年。 2010年10月16晚21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區超市前,一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將兩名女生撞出數米遠。被撞一陳姓女生于17日傍晚經搶救...
交警會出責任認定書,而后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的,受害方可以去法院起訴。一般有管轄權的法院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事故發生地法院,你找一個對你有利的法院起訴好一點
你好,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交通肇事罪(有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情形),會在刑事審判庭審理,如果只是民事賠償,則會在民事審判庭審理。
現在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準逮捕的,如果這個罪名成立的話判的將會使死刑,但這個案例和成都的不一樣,雖然都是醉酒后駕車,但是,南京的有駕照,且沒有逃逸,現在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也只是為了平息民憤,以他的行為更符合交通肇事罪,那樣的話頂多也就判個...
以下是我根據《民法通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總結的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及計算標準,希望對你有幫助: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