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簡單案件一般 當庭宣判,復雜案件需要擇期宣判的,會通知宣判時間 2、簡易案件審理期限是3個月,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6個月 3、具體情況咨詢當地法院...
判決書的下達期限,是有法律依據的。這與當事人的個人行為沒有任何關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法院審理案件時,判決和撤訴是并列關系的不同結案方式,既然已經判決,顯然不能撤訴...
一審判決以后,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后就生效。 根據判決書會說明被告的給付時間的,一般表述為:判決生效之日起或判決生效*日之內支付多少錢。 即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判決書說明給付日期,判決生效。屆時被告不履行支付義務的,即憑判決書;判決生效文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到該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仲裁委員會應在收到仲裁申請五日之內決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當事人。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就該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其訴訟的。但是前提條件必須要你負責你已申請仲裁和逾期未...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